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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nnel: 忘情的碎玉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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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社会的底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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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来中国的警察经常上新闻,但看了五味杂陈。雷洋事件不用多说,现在说法很多,等调查结果吧。有人对调查的独立性质疑,这是徒劳的,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独立的司法调查,谁都只能在制度框架里行事。

另一方面,浙江警察处理纠纷时,被迫鸣枪警告,但结果是4个嫌疑人冲上来夺枪,还叫嚣“你敢开枪,打呀打呀”。警察为了护枪,头上被砸,流了很多血,如果不是增援赶到,后果难说。

重庆警察处理交通事故,等待的驾车人不耐烦了,自认他没有违法,他应该被放行,强行冲卡,把警察挂上后视镜20多米,才被其他警察截停。

这只是上个星期的事情,类似的事情还很多。

中国警察是怎么了?警察不代表法律,警察只是代行法律赋予的权力。这个权力既不能超越法律的授权,也不能在授权范围内无所事事。雷洋事件要等调查,但中国警察过度执法、以执法的名义违法是确实存在的,兰州那两个大学生屁股被打开了花就是例子,这是对“妨碍公务”的任意解释,如果报道属实,应该判刑的。司法人员违法,罪加一等。

另一方面,浙江警察在嫌疑人继续施加暴力,危害受害人和警察自身,图谋夺枪,可能造成更大的人生危害,在这样的情况下,警察的正确行动是果断射击杀伤,格杀勿论。但他没有,如果被嫌疑人夺枪成功,装有子弹的手枪不知道会造成什么样的危害,对增援警察也是极大的威胁。还有,鸣枪警告是什么狗屁规定?正确的动作是:拔枪后立刻瞄准嫌疑人,高声口头警告:“再不站住我就开枪了!”如果嫌疑人拒绝合作,那就果断开枪。这才是维持公共安全。

重庆警察在被拖行20多米后,依然是在其他警察围堵的情况下获救的。这种危害警察生命的行为是不能容许的,附近警察有权立刻开枪击毙嫌疑人,至少打爆轮胎。但现在的处理是批评教育罚点,什么狗屁处理!重庆警察处理交通事故,或许已经尽力快速处理了,或许有点拖沓、不够快捷,但这都不是闯卡的理由,危害警察生命更是绝对不能容许的。这不单是对警察个人生命的威胁,更是对公众秩序和法制的公然挑战。

不知道什么时候,开始提倡人性执法。不管出于什么原因,人性执法首先是执法,其次才是人性。如果不能有效执法,那就更不谈不上人性。但什么是有效执法?警察必须懂法,必须理解和熟记自己任何执法行动的法律依据,在出手前就要想到:如果这个行动被告上法庭,自己是不是站得住脚。这也包括开后门、徇私舞弊、无原则讲人情,这些是违法行为!警察没有解释法律的权力,那是法庭的权力。但警察也没有在法律范围内不作为的权力,那还要警察干什么?在危害公众和战友安全的情况下不作为,那是渎职罪,那是犯法!

有人会抱怨:这样也不对,那样也不对,都没法做事了。没错,在这个世界上,走极端都不对,没有“只要……怎么都对”的事,除非这个“只要”的对象是法律。无规矩不成方圆,警察的存在正是为了确保规矩,而规矩不是单边的,是有两端极限的。至于法律,法律可能不完美,世界上本无完美的事。对于不完美的法律或者规定,有正常修改的程序。因为法律或者规定不完美而违反,依然是违法违规,依然要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处理。也不能因为存在警察执法犯法现象而顶撞警察执法,警察违法也有法可以追究。

中国社会的戾气很重,经常有报道有人出于微不足道的理由就出手伤人。不管这样的行为的社会根源是什么,无法无天的社会最后损害的是全社会的利益。警察不能打不还手、骂不还口。辱骂警察就是辱骂法制,打警察甚至危害警察生命,不管起因是什么,绝对是格杀勿论的罪。警察则必须模范守法,违法必究。社会尊重警察,警察尊重自己,这是法治社会的底线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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