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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押运员枪击事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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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看关于此事的一些信息——

 

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27日中午发生一宗命案,一名江西籍男子因用石头、水泥块等物追砸运钞车,车内押运员劝阻无效后开枪射击,该男子因伤致死。

 

案发之后不久,长安镇政府对外发出通报称:27日12时06分许,110接报警称,在长安镇乌沙社区一辆押款车被一名男子用石头、水泥块等物砸坏玻璃。接报后,乌沙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处置。当时该运钞车正在执行押运任务,路经乌沙兴三路路口附近时,被男子黄某(江西人)用石头、水泥块等物追砸车辆,导致车辆玻璃破损。车内押运员多次劝阻无效后,开枪射击导致其受伤倒地。黄某经120到场救治无效死亡。

 

目击事件过程的沿街商铺店主告诉记者,事发时,黄某从乌沙蔡屋工业区牌坊处,拿着砖头一路追赶运钞车连续砸车,大家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,他追了数百米后,运钞车内的安保人员开枪,他就倒在地上。

 

有目击者提供现场视频,在中午11点40分左右,一辆白色运钞车行至乌沙环南路宝升厂(就是蔡屋工业区牌坊处)公交车附近时,穿红色上衣的男子左右手各持一块砖头向运钞车的右前窗上砸,运钞车缓慢向前行进。男子追了几百米后,运钞车停了下来,男子继续拿砖头猛击运钞车的车窗,车窗玻璃已经出现了破损。

 

另有消息称,运钞车曾刮蹭到该黄某的电动车后驶离,然后黄某追砸运钞车——这一说法目前无更多证据、也未被警方证实。

 

结合以上信息,我们大致理理事情的脉络——

 

1、11点40分左右,黄某在就是蔡屋工业区牌坊处(下图箭头所指)开始砸运钞车

 

 

就是下图中1的位置——

 

 

2、然后运钞车一路向西开、黄某拿着两块砖一路追赶到上图2的位置继续砸车,距离大约400米——

 

 

车窗被砸成这样——

 

 

3、发生了枪击事件,黄某倒地,押运员报警,时间是12时06分。黄某本人抢救无效死亡——

 

 

4、此事在网络广为传播,目前有一位押运员已经被控制、在协助调查。

 

以上四点是我们能确认的信息,我们可以据此推演,看看有什么发现。

 

需要强调的是,这些推演仅仅是根据已有信息的推演,请网友自行评判。

 

1、黄某为什么要执意砸车?

 

现在还无直接的证据,有消息说黄某的电动车被押运车刮蹭,也有消息说黄某本人并无电动车、是运钞车和他发生了碰撞,不过从网络上找到黄某在蔡屋工业区牌坊处开始砸车的照片——

 

 

黄某先是拎着包疾走、然后丢下包找转头、然后跑过去砸车。

 

黄某有无电动车无法从这里看到——那当然,谁没事拿着手机乱拍啊,只有行为开始异常后才会被重视——而且即便有和运钞车刮蹭的话情况也不严重、以至于后来周围的人都说不出所以然,否则车都严重受损了(不严重的话骑车追不是更方便)、那人应该被伤得更重,黄某不可能还能矫健地拎包、捡砖、砸车、追赶400米、再砸车。所以黄某不论是车被刮蹭或人被撞,所受伤害都很小;

 

2、即便发生了刮蹭,运钞车是逃逸吗?

 

不是!

 

运超车的行业通则——发生不伤人交通事故,可驶离,事后处理;发生与人有关的事故可驶离事发地点100米外(情况不明的状态下,驶离可能的劫匪埋伏圈),等待交警前来处理;如事故有人员伤亡,留在现场,在警方或押运公司支援到来之前,不下车、不交涉。

 

从黄某能步行赶上车而且到路边找到砖再回来砸车就能看出,运钞车并未逃逸。

 

后来运钞车开了400米再被黄某赶上也能说明,逃逸不存在,只是驶离事发地点,在附近等待公司或交警而已。

3、而运钞车缓缓开了400米被黄某赶上是否说明押运员故意设局击毙黄某?

 

这个有点搞笑了。运钞车先是在蔡屋工业区牌坊处被攻击、然后开出400米,按照常理,应该摆脱纠缠者了,不料黄某异常偏执,的确是意外。想刻意击毙黄某的话,蔡屋工业区牌坊处就可以了。当然你可以说押运员被攻击后气得不行,开车走开期间临时起意决定诱使黄某追来再击毙,但他如何保证黄某一定会追来?

 

所以我估计运钞车也许和黄某发生了碰撞、也许没有,押运员遭到攻击有点懵——正常人大白天在闹市区谁敢这么对待运钞车啊——所以押运员缓慢开车,一是不要离事发地太远、二是和公司沟通。

 

那些认为押运员设局击毙黄某的网友不妨想想:这样做对押运员有什么好处?当然你要非说押运员变态的话我也没办法。因为这种事情概率很低但无法排除,现在我也没有更多信息。

 

4、押运员开枪是否合法?

 

中国过去押钞由武警负责,之后变为经警,再后来参照国际惯例,成立公安部门监管的武装押运公司,独家负责所有银行的押钞工作。同发达国家一样,押运员不属警方编制,持非制式枪支(大部分是霰弹枪)。

 

此次事件中,运钞车被多次攻击后,押运人员屡次劝阻无效,判断势态超出常理,处于危险状态,符合用枪条件,鸣枪警告后射击。

 

5、为什么打死人?

 

这个问题很低档、很无知——只要开枪,那就听天由命了,你以为打腿打脚就不会死人?

 

此外,运钞车是一种在工作状态下不允许开窗的车辆,射击要通过射击孔,在被持续攻击的情况下是没法近距离瞄准的,而且射击孔的高度超过成人的腰部位置,又是霰弹,在这种情况下开枪就是告警、开枪就是射击、开枪就是打中上半身——所以押运公司才会说押运员开枪告警、打中了黄某。因为这个说法可以被解释为押运员的主观责任更轻,但显然会被网络喷子们拿来做文章。

 

 

开枪事件,警方的职责是判定开枪者是否符合开枪条件、是否合法,至于伤者的死活,不在警方考量范围。谁都知道,子弹不长眼,一旦开枪,任何结果都有可能。


 

就像嫖客抗法,到底是被警察打死、还是自己突发疾病而死、还是反胃的食物把自己噎死……反正警察是无责的。至于是哪毕业的、有无88级校友,更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。

 

所以开枪中,死者取死有道,押运员并无错误。

 

此事后续可能——

 

1、记者们会吃吃人血馒头,挖掘一下死者的悲惨经历和无辜往事,讲讲死者从小是个好学生什么的。这不,已经有消息说死者叫黄武林、今年25岁、江西上饶人、职业是木雕、家里还有2岁的孩子和80岁的奶奶……可是这TM有关系吗?然后死者家属即将赶赴东莞,“他们希望早日得到一个公平、公正和透明的调查结果”。至于倒霉的押运员,谁关心啊!

 

2、然而大炒作不会有了,因为是非很分明,而且死者不是天子脚下“嫖娼死”,死者高中学历、自然没有什么强大的88级校友;更重要的是,押运公司不是国企、不是警察,押运公司是民企、是私有——这一点各地有差异、但总体而言这类公司私有成份很大,类似古代的镖局!

 

此事对网友的启发——其实没啥启发!正常人谁会砸运钞车?然后追400米接着砸?

 

正常人是有危机意识的——

 

绿灯过马路都要先看看左右

 

路过高楼要小心高空坠物

 

公共场所看好自己钱包

 

晚上走过黑暗要快步

 

上扶梯要扶好踩稳

……

 

这些道理太简单了。

 

而且正常人看到押运员警察之类都客客气气的,为啥?人家的职业习惯会导致看人首先是戒备心理,那你干嘛让人家更戒备?

 

你要是带着几十几百万现金上街的话,你会把周围的人都当作潜在的抢劫犯。

对吧?

 

当然此事还是有教育的意义的——说明中国是很安全的,上街被枪击的条件很苛刻:你得砸了运钞车再追上400米接着砸才有可能被枪击。

 

不像灯塔国,在家发牢骚威胁自杀都会被警察开枪打死——

 

 

 

你就说你服不服灯塔警察的专业性吧!

 

反正我服:果然程序正义地阻止了自杀,而且干净利落、一尸两命!

 

更伟大的是,这不是个案孤例,想知道的话上网搜去吧。​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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